天津公积金提取办理时间

  1.天津市和平区公积金管理部

  地址:和平区大沽北路115号

  电话:022-23148252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2.天津市河东管理部空港经办网点

  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

  电话:022-60891500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3.天津市河东区河东管理部

  地址:河东区新开路239号华馨公寓底商

  电话:(022)12329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4.天津市河西管理部

  地址:永安道2号青年创业广场1层

  电话:022-23262055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5.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开管理部

  地址:南开区二纬路58号翔宇大厦

  电话:022-27289613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6.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河北管理部

  地址:河北区平安街68号

  电话:022-24457395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7.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红桥管理部

  地址:芥园道10号增2芥园公寓底商

  电话:022-87729935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8.天津塘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新港二号路2-1259,远洋宾馆旁

  电话:022-25798581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9.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沽管理部

  地址:新开中路88号建行5楼

  电话:022-25666887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10.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港管理部

  地址:万欣街与石化路交口

  电话:022-63310076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11.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丽管理部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跃丽路跃丽大厦1-11

  电话:022-24966285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12.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青管理部

  地址:西青区西青道280号

  电话:022-27917755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13.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津南管理部

  地址:津南区咸水沽镇津岐路西侧艺树澜庭2-底商2号、3号

  电话:022-28397065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14.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辰管理部

  地址:北辰区果园北道与果园东路交口

  电话:022-26912491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15.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清管理部

  地址:杨村镇雍阳西道与新华路交口

  电话:022-22200387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16.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宝坻分中心天津宝坻区建设路110号

  电话:022-29223261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17.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河管理部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朝阳路与金翠路交叉口东北200米

  电话:022-69590013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18.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静海管理部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静海镇静文路建行大厦

  电话:022-28911711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19.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蓟县管理部

  地址:天津市蓟县光明路七星花园底商8-104号

  电话:022-29120906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20.天津市油田管理部

  地址:大港区海滨街漫春道34号,经贸大厦南座3楼

  电话:(022)25922575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21.天津市开发管理部

  地址:第一大街86号泰达市民广场LISW1-2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拓展天津公积金购房提取办理条件

  一、网上办理条件:

  1、已修改公积金初始密码且进行注册且已签约电子业务;

  2、未使用贷款购房,即购房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未使用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按揭贷款或其他贷款购房;

  3、购房类型为我市商品房、限价房(二手房等其他房屋类型的,线上暂不能办理);

  4、提取人为购房人(有多个购房人的,线上暂时不能办理);

  5、公积金账户有可提取额度;

  6、夫妻双方未负有公积金贷款债务。

  二、现场办理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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