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从符合条件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二)2010年7月1日前已年满45周岁的人员,按年缴纳保险费的;

  (三)2010年7月1日前已年满60周岁的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了参保登记的。

  领取方式:

   区县(市)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养老保险待遇。村(社区)要每年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领取资格认证,对辖区内参保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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