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税的咨询电话是多少?

  北京个税的咨询电话是010-12366。

  北京具体的办税地点可以点击:http://beijing.chinatax.gov.cn/bjsat/mapNew/mapNew.html进行搜索查询。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应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

  2.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办理。

  3.对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或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及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人,应在取得按月或按次计征税款项目的次月15日内办理。

  4.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应在次月15日内办理。

  5.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

  (1)采取证券机构预扣预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清算相结合的方式征收的,由证券机构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按照实际转让收入与实际成本计算出的应纳税额,与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税额有差异的,应自证券机构代扣并解缴税款的次月1日起3个月内,办理限售股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

  (2)采取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方式征收的,在次月15日内办理限售股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一次办结相关涉税事宜。

  6.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应在备案时约定的纳税期限内办理自行申报缴税。

  报送材料

办理地点:点击http://12366.bjsat.gov.cn/bsdt进行搜索查询。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