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缴存基数
缴存上限: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本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4651元。
缴存下限:2020年度各(区)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分别按照本市上一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其中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区为191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为1730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
自由职业者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注:2020年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所属期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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