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来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
2018年7月30日之后的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可申请社保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三年。
注意事项
1.本办法所述社会保险补贴对象均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2.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的台湾居民来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可在2019年7月一并申领。
3.各县(市)区/高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按规定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后,应在福建省“劳动99”三版信息系统的“登记证管理”中录入申请人的“就业扶持登记”信息,享受政策类型为“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内容为“台湾居民来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并做好就业情况、享受起始日期及补贴金额等备注。同时,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险补贴实名制发放台账,准确登记申请人身份信息、就业信息、补贴金额、享受期限、个人账户等,确保资金安全发放。
4.上述所有依托管理信息系统或相关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获取的个人及单位信息资料,不再要求个人及单位报送纸质材料。同时,各县(市)区/高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按规定做好有关查询核实信息的电子存档备份,至少确保信息数据正式归档一份、备案两份,防止电子存档遗失。
5.各县(市)区/高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于每年的3月和9月将本辖区内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情况上报福州市劳动就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