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绿园区护照办理材料

  长春绿园区护照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表格可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助填表机填写打印)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全省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提供免费照相)

  3、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

  5、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证明(如:户口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监护关系公证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等。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

  6、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补发期间,可提交临时身份证)

  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6665号,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31-87649508

  投诉电话:0431-85611681

  值班电话:0431-8764950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夏:9:00-11:3013:30-17:30 冬:9:00-11:30 13:00-17:00

  业务范围:出国境证件申请;再次签注申请。(港澳台定居签注、港澳商务签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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