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资公司变更法人手续

  北京合资公司变更法人手续

  1、申请人携带材料前往临近的工商机构申请办理(如: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区: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64号);

  2、申请人提交材料(如:继任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现场工作人员对于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3、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要求以及规定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4、颁证。

  变更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 登记申请书 (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

  2、变更决定书;

  3、修改后的合伙协议;

  注意:由全体合伙人签署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住所、经营范围、合伙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

  4、批复或许可文件;

  注意:仅限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变更事项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意: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6、继任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委派。

  注意: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中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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