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区公积金怎么买房提取

  申请条件: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申报材料:

  必要材料:身份证、借记卡或借记卡号。

  非必要材料: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代办人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拆迁差价结算凭证、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契税完税凭证、授权委托书、购房发票(收据)、二手房转让合同、回迁扩面协议书。

  办理流程:

  申请

  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受理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中心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审查/审核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办理;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办结

  根据审核情况,做出予以办结或不予以办结的决定。

  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办结;经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线上办理方式: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办理。

  线下办理

  办事地点: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1-11号公积金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春秋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假日及放假调休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71-12329-1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