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垃圾分类新政策落地日期
最新的深圳垃圾分类新政策为:《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在2019年11月1日落地实行。
政策重点:
深圳各区财政每年按以下额度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共6250万元):福田区1152.5万元、罗湖区806万元、南山区940.5万元、盐田区286万元、宝安区1393万元、龙岗区816.5万元、龙华区557万元、坪山区102.5万元、光明区118万元、大鹏新区78万元。
深圳市财政每年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最高限额3125万元,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上述各区每年实际拨付的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的50%,对各区予以经费补贴。
各区奖励名额:
每年对分类成效显著的单位、住宅区、家庭和个人给予激励,针对家庭、个人、住宅区限定名额分别为5000个、1000个、500个,单位不限定名额。
每年各区家庭限定名额分配如下:
福田区625个、罗湖区415个、南山区570个、盐田区95个、宝安区1265个、龙岗区915个、龙华区645个、坪山区170个、光明区240个、大鹏新区60个。
每年各区个人限定名额分配如下:
福田区125个、罗湖区80个、南山区115个、盐田区20个、宝安区250个、龙岗区185个、龙华区130个、坪山区35个、光明区50个、大鹏新区10个。
每年各区住宅区限定名额分配如下:
福田区100个、罗湖区70个、南山区80个、盐田区25个、宝安区110个、龙岗区60个、龙华区40个、坪山区5个、光明区5个、大鹏新区5个。
政策来源:http://www.szlhq.gov.cn/bmxxgk/csglj/zcfg_124381/zcfgjgfxwj_124382/content/post_79158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