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图书馆读者证委托他人补办要不要身份证

  委托他人代办需要身份证。

  除了带上当事人的有效证件外,还须带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实体读者证、阅览证补证工本费5元。

  费用依据:https://www.tylib.org/web/information/1276

  拓展

  Kindle电子书阅读器借阅规则

  1.电子书阅读器向持有本馆借书证的读者开放外借服务。读者凭本人有效借书证在太原市图书馆一层办证台开通电子书阅读器借阅功能,阅读器押金1000元,在三层数字影音空间办理借还手续。

  2.可在图书馆书目检索系统(OPAC)中查询“电子书阅读器”或“Kindle”的馆藏信息和借阅状态。

  3.每位读者可借阅1台电子书阅读器,借期31天,不可续借。

  4.外借电子书阅读器须按时归还,逾期将按相关规定收取超期滞纳金,每天每台0.5元。

  5.外借电子书阅读器时,读者应当场确认设备是否正常及齐全,如有问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反应。一旦离开柜台后,衍生的毁损等问题,由读者自行负责。

  6.电子书阅读器须由借阅者本人归还至太原市图书馆数字影音空间服务台。归还时须配合工作人员当场共同检查相关设备的状况及完整性,如发现设备有破损、故障、配件缺失或被更换等情况,读者须根据相关规定做出相应赔偿。

  7.读者可登录个人帐户进行使用,为保障传播安全,电子书阅读器归还时须清空所有个人资料,请读者自行保存上传到电子书阅读器中的私人资料。

  8.电子书阅读器损坏、遗失处理按本规定损坏遗失赔偿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9.请自觉遵守国家互联网管理、版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合法利用下载的电子资源。如有任何违法行为,由读者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本馆将对该读者暂停电子阅读器的借阅。

  10.服务时间:周二至周日 8: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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