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牌照可以过户给别人吗
回答:不可以。车牌不再使用的话需要去车管所注销,车辆是可以过户给别人的。
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1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15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第四十三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3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四十九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对涉嫌走私、盗抢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种类、式样,以及各类登记表格式样等由公安部制定。机动车登记证书由公安部统一印制。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制作应当符合有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