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旅顺口区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之日距毕业未满5年(即毕业日期为2015年3月30日以后)的高校毕业生;或在我区企业一线生产、操作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性工作,具有国家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年龄不超过30周岁的技能人才;或自主创业人员;

  2.本人及其配偶在旅顺口区(含旅顺开发区)无住房;

  3.人才所在单位的工商注册地、财税缴纳管理地均在旅顺口区内(含旅顺开发区);

  4.与本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劳动合同;

  5.具有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6.人才公寓优先保障中央和省“百千万人才计划”、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特殊津贴”、特殊专家学者的入住需求。

  7.本人及其配偶未享受过旅顺口区新就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即租、购房补贴)和旅顺口区人才住房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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