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对驾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时处理有哪些规定?

  浙江对驾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时处理有哪些规定?

  驾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与行人或者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根据情形可以适当加重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赔偿责任。

  驾驶不允许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和他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可以根据事故情形和当事人的要求,对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或者非机动车的属性先行鉴定,再依据车辆属性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

  文件名称:《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文件链接:https://zhengce.zj.gov.cn/policyweb/httpservice/showinfo.do?infoid=08c56ffebb8d4e2cb3b0f2f1be1eca49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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