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最低工资标准2020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最新调整时间为2018年8月1日,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新沂市最低工资标准2020

  执行江苏省三类地区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20元,增加100元,增幅6.58%;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5元,增加1元。

  徐州市区:

  执行江苏省二类地区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30元,增加110元,增幅6.40%;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5元,增加1元。

  此外,用人单位支付给顶岗实习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不得低于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徐州市区为每小时16.5元,铜山区和五县(市)为每小时14.5元。

  政策来源:江苏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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