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扶贫办属于哪个部门?
县级扶贫办属于事业单位,规格正科级,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各类扶贫信息的汇总统计和扶贫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统筹协调行业扶贫工作,动员组织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联系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扶贫工作。
(三)贯彻执行农村贫困人口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村扶贫标准,负责全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工作。
(四)参与拟订全县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和监督、检查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内部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贫困村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监督、考核。
(五)按照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报批扶贫开发重大专题项目、跨区域项目和专项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发布扶贫开发项目建设指南,对扶贫开发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六)负责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等工作,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工作乡(镇)、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
(七)指导全县产业化扶贫、小额信贷扶贫和互助资金扶贫等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县科技扶贫工作,协调引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承担全县扶贫开发技术、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开发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九)组织外资扶贫项目的论证申报,指导项目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参与开展扶贫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组织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扶贫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