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文明城市评选时间

  七月初开始到九月底结束。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文明委[2003]9号),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七月初开始到九月底结束。

  2020年是全国人民城市评选表彰的一年。

  2005年10月中央文明委授予张家港市、厦门市、青岛市、大连市等12个城市(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区)”称号。2008年、2011年和2014年,中央文明委评出第二批、第三批和第四批全国文明城市,并对之前评选的全国文明城市进行了复查。

  2017年11月17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大连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查,经中央文明委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这意味着,自2005年荣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后,大连实现了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是全国仅有的两个省会、副省级城市之一。

  2020年,是大连“创六”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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