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最低工资标准2020年

  一、2020年中山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2020年中山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全日制职工172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小时。

  二、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的项目

  1、加班加点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4、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综合以上介绍,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2020年中山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全日制职工172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小时。

  根据中山市统计局发布《关于公布2019年中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统计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国统字〔2009〕114号)要求,现将2019年中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和在岗职工(不包括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平均工资公布如下:

  2019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4854元,月平均工资为7071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5691元,月平均工资为71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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