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不动产互换办理材料清单一览
杭州不动产互换办理材料清单一览
1、不动产登记、税收申请表(现场填写);
2、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3、互换双方为直系亲属的,提交户口簿或出生证明或人民法院判决书或人民法院调解书(核对原件);
4、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5、互换协议书(原件)。
特殊情形:
1、铁路房改办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原件,仅适用于参加铁路房改的房改房上市转让);
2、部队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原件,仅适用于参加部队房改的房改房上市转让);
3、涉及单位互换划拨土地上非住宅的,需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缴纳凭证(核对原件);
4、涉及国有单位互换划拨土地上住宅,或出让土地上住宅、非住宅的,需提供主管部门同意互换的批复;
5、房产评估报告书(原件,仅适用于除酒店式公寓、写字楼、车位车库外的非住宅);
6、涉及个人所得税的需提供房产交易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按差额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需提供房屋原值凭证、允许扣除税金及合理费用的原始凭证(申报表提供原件,原值原始凭证核对原件);
7、涉及土地增值税的还需提供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申报土地增值税的还需提供房屋原值凭证(购房发票或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允许扣除税金及合理费用的原始凭证(申报表提供原件,原值原始凭证核对原件);
9、地名证明(核对原件,仅适用于地名变更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