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富阳禁止燃放烟花范围一览
杭州富阳禁止燃放烟花范围一览
根据《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经研究富阳主城区继续实行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为:东至舒姑坪森林公园、东洲上大坝,南至富春江北岸线,西至江枫路、鹿山大道、鸣翠桃源、大盘山路、金秋大道,北至3号渠(中水花苑北侧)、北环路、金桥北路、水稻所路、盛大路(具体红线范围见下图所示,此区域为常年禁放区)。
禁止在下列地点及其五十米距离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四)军事设施所在地;
(五)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农村文化礼堂、宗教活动场所;
(七)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八)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
(九)商品交易市场、建筑工地;
(十)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
(十一)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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