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产假98天还是178天

  按照《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一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等相关规定:

  广东省女职工生育享受假期为:98+30(难产假)+80(奖励假),男职工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来源:http://hrss.gd.gov.cn/hdjlpt/detail?pid=183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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