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积金提前还款比例

  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第十九条规定:

  组合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可选择提前结清或偿还部分贷款本息。提前部分还款时,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最低金额或比例偿还。

  扩展资料:

  郑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4、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政策来源依据:http://zzgjj.zhengzhou.gov.cn/gjjd/282824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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