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积金贷款买房比例

  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比例

  单笔贷款金额占所购房产总价的最高比例(含转按揭贷款)按照家庭已有住房套数区别设定。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产总价的70%,所购家庭首套房为二手住房的,贷款比例不得超过60%;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产总价的40%;暂不向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转按揭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房产原价的70%,且不得超过评估价的60%。具体贷款比例应在最高比例以内按照其它贷款政策要求综合确定。

  扩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

  公积金贷款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不仅要严格执行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贷款限额、月还款额度不超过家庭收入60%的规定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严格按照缴存余额规定的倍数发放个人贷款,不得突破。

  缴存职工购买家庭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

  商业贷款

  在限购区域内,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居民家庭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或者已拥有1套住房、无论有无购房贷款记录,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60%。

  政策来源依据:http://zzgjj.zhengzhou.gov.cn/gjjd/2828185.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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