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身份证丢失怎么补办

  办理条件

  东莞市户籍居民或在东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东莞市户籍居民,因居民身份证损坏、丢失可在东莞市申办居民身份证补领业务。

  办理材料

  一、年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的需准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二、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的需准备: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2.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到市民服务中心或就近地镇街(园区)户政办证窗口申请,公安机关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后当场受理并发给《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可选择到办证窗口领取或邮寄领取。

  (二)选择到办证窗口领取的,在办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40日后,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单位,经校验指纹信息和核对登记项目无误后领取居民身份证。

  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市外)的情形主要包括: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交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3)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教大交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4)有伪造、交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5)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五)我省户籍16周岁以上居民(在我市未有办理居民身份证记录的除外),可在自助办证机办理(无需预约),并可免提交在东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

  (六)6周岁以下儿童,可由监护人代办,无需亲自前往。(因六周岁以下儿童可以不录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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