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生育多胞胎享受多少天生育津贴
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正常产假为98天(符合规定可延长6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拓展内容: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十六条 以下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
(一)职工奖励延长产假期间的待遇;
(二)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职工生育保险,职工产假期间的待遇;
(三)参保职工不具备本细则第八条规定条件,职工产假期间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