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政策
沈阳养老保险补缴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执行。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依据:
政策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cfg/flfg/gz/201601/t20160112_2315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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