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狗证怎么办理?
办理条件
1、单位和个人养犬,应当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养犬登记手续。
2、登记前,应当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所养犬只进行狂犬病疫病检查,注射兽用狂犬病疫苗,领取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明。
办理材料
一、个人办理养犬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养犬人饲养的犬只;
2、身份证明材料;
3、动物检疫证明;
4、与住宅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养犬义务保证书。
二、单位养犬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单位养犬登记申请表。
2、养犬用途、犬只种类和数量的书面说明等有关证明材料;饲养护卫犬的,还应当提交护卫区域的书面说明及图示。
3、单位法人及养犬责任人两寸彩色登记照各2张 ,所养犬只彩色照2张(侧身正脸全身站立、两寸照片)。
三、从境外进口的犬只,在办理养犬登记手续时,还应当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办理流程
1、关注武汉治安微信号,通过武汉治安微信公众号http://weixin.gaj.wuhan.gov.cn/ga/zynew.php,打开养犬预约登记,填写注册信息和预约登记信息。
2、养犬办证预约申请通过后,会在微信上收到预约办证的时间、地点、联系人等信息,请在预约的时间前往预约地点办理养犬证。
3、在办证点办理养犬证的相关手续。
4、根据办证通知,到指定地点或通过邮寄方式领取养犬证。
养犬管理服务费依据和标准如下:
1、收费依据: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鄂价费[2008]164号和[2016]99号文件规定。
2、收费标准:
(1)、单位饲养护卫犬:第一年每只犬400元;第二年每只犬200元。
(2)、个人饲养观赏犬:第一年每只犬300元;第二年每只犬200元。
注意事项
1、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关、医院的办公服务区、学校(含幼儿园)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单位的集体宿舍区禁止养犬。
2、本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为限制养犬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