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共有十一章,由于篇幅过长,所以文章列出前5章,查看全文请点击:https://www.guilin.gov.cn/ggfw/mslyggbmfw/shbx/ylbx_63447/czjmylbx/202008/t20200811_1859916.shtml
《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原各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文件同时废止。今后国家、自治区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