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高温补贴标准
青岛市高温补贴标准: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
依据(信息来源:山东省人社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
一、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二、各类企业要切实履行防暑降温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确保夏季生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有针对性地指导督促企业制定和落实防暑降温各项措施,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本通知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原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鲁劳社〔2006〕44号)同时废止。
青岛有哪些补贴可以领?微信搜索关注【青岛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发送:补贴,获取青岛各种补贴申请资格测试入口,查看青岛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灵活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的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