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员百分之百判刑吗?
导读:超员超载超过百分之百的可判危险驾驶罪,刑法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正文:
罚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扣分标准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①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②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扩展阅读:
由彝良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危险驾驶一案
彝良县法院作出了判决
2017年春运期间,被告人张某某驾驶其中型客车,由乡村公路往彝良方向行驶,被彝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当场发现该车核载19人,实载37人的严重超员行为。
后被告人张某某危险驾驶案由彝良县检察院提起了公诉,经彝良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判处被告人张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了危险驾驶罪,其中危险驾驶构罪的构罪行为之一就是: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成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张某某明知严重超员会触犯刑法还故意为之的行为,置乘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于不顾,其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客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无小事,不要为了钱铤而走险。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也为了你自身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请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载客行车,平安你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