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生儿上户
成都新生儿商户
办理条件
父母其中一方系本市户籍居民。
办理材料
一、国内出生婴儿入户需提供:
1、《入户申请表》;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非婚生育提供直接抚养方的);(原件和复印件)
5、直接抚养人(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申报出生登记时父母已离异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非婚生育声明(非婚生育提供);(原件)
7、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随父亲落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入集体户、非直系亲属家庭户的提供)。(原件)
二、国外出生婴儿入户需提供:
1、《入户申请表》;
2、新生婴儿的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已入境);(原件和复印件)
3、新生婴儿在国外的出生证和翻译件;(原件和复印件)
4、本市居民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父母签署的选择中国国籍声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入境申报出生登记的提供)。(原件)
办理流程
第一步
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办理前可提前下载《入户申请表》并填写。
第二步
准备材料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
第三步
现场办理
到新生婴儿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现场办理入户。
办理时限与费用
时限:
资料齐全当场办理
费用:
居民户口簿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6元/本)
注意事项
户籍业务原则上应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到场办理。凡代办户籍业务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捺手印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原件后,各区(市)县公安局方可受理相关业务。
常见问答
新生儿入户有时限吗?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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