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车可以在上海年检吗?
外地车可以在上海年检吗?
可以。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中的相关规定: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跨省异地检验措施已于2018年9月1日全国统一实施,对符合跨省异地检验适用车型的,不再出具、审核异地检验委托书。跨省异地检验措施适用车型包括小微型和中型载客汽车、大型轿车、载货汽车、挂车、专项作业车,但不包括大型客车、校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对危险货物运输车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后,可在车辆登记地以外的省(区、市)检验。但对于外省市机动车不符合跨省异地检验适用车型的,还需提交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开具的《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且9月1日之前办理过委托书,还未办理年检的,委托书不需要退,年检的城市也不限制委托书上的城市。
办理时,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1、机动车行驶证或车主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提供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或者经登记审核岗签注“与原件一致”的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原件因上次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已收存的,可以不提供(已实现联网核查的本市保单,免于提交);
3、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的,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属于按照《车船税法》规定予以免征车船税的,可不提供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已实现联网核查的本市保单,免于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