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电费收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档年累计用电量2760度以内,每度电为0.538元;第二档电量2761-4800度,以每度电0.588元结算;第三档年用电量4800度以上,为每度电0.838元。

  用户可自行选择峰谷分时电价,其中第一档电量峰、谷电价与现行收费标准保持一致,仍为每度电0.568元、0.288元。而第二、三档电量峰、谷电价均同步提高0.05元、0.3元。

  费用来源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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