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身份证办理流程

  居民身份证办证程序

  凡常住户口在泸州市四县三区的公民,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按以下程序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一、核对户口

  1、核对户口时发现有以下情况,需到户籍窗口进行更正,完善更改手续后方可办理:

  1)所持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中登记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内容与计算机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常住人口信息相应项目不符,或本人提出异议的;

  2)所持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中登记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与计算机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的户口所在地住址信息不一致,且本人对计算机信息中登记的内容有异议的;

  2、所持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中登记的内容与计算机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常住人口信息一致,双方无异议的,本人签字确认后即可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照相

  公民在户口核对无误后,在人像采集室拍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照相时应穿深色衣服,常戴眼镜的公民应佩戴眼镜。在人像采集时不允许有以下情形:个性染发、戴墨镜、化浓妆、着制式或浅色服装、戴帽等。

  三、办证

  居民在人像采集室拍摄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后,凭加盖有“人像已采集”专用章的手续办理二代证申领业务,核对打印的《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登记表》无误后签字确认。领取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作为领取证件时的必要证明,应妥善保存。

  收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证20元,丢失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证40元。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四、取证

  本人或亲友凭本人签字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证凭证》在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 (注:请详细注明联系电话号码和详细地址),属换证的在领取二代证的同时交回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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