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失业保险金申领材料

  海口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2寸彩色照片2张;

  3、如有《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失业保险手册》须一同携带。

  业务经办机构将从社保系统获取失业人员的失业原因,判断是否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无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用人单位在系统中填写有误或者不填写原因,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能够证明的除外)。

  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不再受失业后60天限制,不捆绑培训,不收取个人档案、劳动合同书等,信息填写完成后提交即可。

  如何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1、单位为职工办理了失业保险停保手续的当月到核发部门为失业人员办理相关手续:为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办理《通知书》;为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办理《告知书》;领取《通知书》和《告知书》后,单位经办人需办理签收手续。为农民合同制工代办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有关手续。

  2、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属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手续;外地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到原单位所在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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