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朝阳区港澳通行证办理材料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3、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4、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5、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6、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长春市出入境管理局朝阳分局

  详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与湖西路交汇,市民大厦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431-1236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夏:8:30-11:30 13:30-16:30 冬:8:30-11:30 13:00-16:00

  业务受理范围:出国境证件申请;再次签注申请。(港澳台定居签注、港澳商务签注除外)

  微信关注公众号长春本地宝(微信号:cchunbdb),回复关键词“港澳通行证”,即可在线预约港澳通行证办理、签注、补办、换证等相关业务。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