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异地公积金贷款流程

  办理流程

  

   五、办理时限

  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办妥后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组合贷款商贷部分由承办银行负责审核和安排贷款额度并及时发放。

  六、贷款偿还

  (一) 公积金个贷本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法或按月等额本金法偿还。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公积金个贷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实行合同利率,到期一次性按天计收贷款本息(利随本清)。

  (二) 借款人应从发放贷款后次月起在约定还款日前一日将还款资金足额存入个人还款账户。

  (三) 借款人可在承办银行网点申请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

  (四) 借款人可在贷款申请时直接申请办理冲还贷授权委托。

  (五) 贷款清偿完毕,借款人应到承办银行网点办理贷款清偿证明,凭此证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解除抵押。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 借款申请人应带齐办理要件资料原件,在贷款面签时所有相关人(借款申请人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需到场。

  (二) 借款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须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合法。

  (三) 进行贷款面签时借款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相关合同条款。

  (四) 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优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使用。

  (五) 在贷款办理过程中,公积金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 借款申请人需留意短信提示,按规定时限办理签约手续。

  (七) 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政策性低息贷款,资金使用率较高,为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我中心可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按照预约先后时间顺序轮候受理贷款业务。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本须知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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