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怎么申请
申请条件:
高层次人才申请购房补贴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按照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认定的A类、B类、C类、D类、E类人才;
(二)在南发〔2018〕17号文发布时(即2018年7月31日),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在2018年7月31日后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购买第一套住房,并且已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或者不动产权属登记。
申报材料:
(一)《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件(国内籍人才提供居民身份证、外籍人才提供护照、港澳台籍人才提供通行证等,核验);
(三)结婚证(已婚申请人提供,核验)。
办理地点:
南宁市科园大道东五路6号五楼
办理时间:
受理申请通告公布的申请受理期限内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0771-5381316
核验材料流程:
核验材料
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告知用人单位补正;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将申请信息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不动产登记部门。
人才认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对高层次人才类别及享受产业领域急需紧缺青年人才生活补助情况,并将核对情况反馈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房产认定
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核对高层次人才及配偶、未成年子女2018年7月31日在我市城市规划区自有住房的权属登记情况以及2018年7月31日后在我市城市规划区购买第一套住房的权属登记情况并将核对情况反馈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汇总
高层次人才类别不属实,或者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住房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负责告知用人单位。高层次人才类别属实,住房情况符合规定的,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对结果提交市住房保障部门。
核准
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核查高层次人才及配偶、未成年子女2018年7月31日在我市城市规划区自有住房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情况以及2018年7月31日后在我市城市规划区购买第一套住房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情况,并根据各部门核对结果,认定是否符合购房补贴条件,并且确定享受的购房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将核对结果及可以享受的购房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反馈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公示
经核查符合购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将人才姓名、工作单位、购房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等信息在门户网站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名单及购房补贴金额确定。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告知用人单位。
发放
市住房保障部门和高层次人才以及人才所在用人单位三方签订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协议。购房补贴分为3年进行发放,第1年发放金额为购房补贴总额的50%,第2年和第3年均按购房补贴总额的25%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