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工医保门诊报销办理材料

  联网结算:本人社保卡。垫付报销:收据社保报核联(联网定点医院需加盖全额垫付章或网络故障章);门诊费用清单;与药费收据对应的处方底联;《社会卡》或《身份证》复印件。

  相关政策:

  一、办理条件

  在定点医院门(急)诊就医时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的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等费用。

  二、办理材料

  本人社保卡

  三、办理流程

  (一)门诊就医流程:

  1.挂号

  参保患者携带本人社保卡,到定点医院挂号处挂号,用本人社保卡在刷卡器上刷卡挂号。刷卡器读卡显示该患者的个人信息,医护人员将挂号票交给患者。参保患者持挂号票到指定诊室就诊。

  2.就诊

  就诊时,医生核对参保患者医保身份。接诊医生依据挂号票序号通过医生工作站(指院内联网)开具检查或化验项目,相关信息从网上传递至收费处。

  3.交款化验

  患者持挂号票、社保卡到收费窗口刷卡交费。计算机显示患者诊疗项目信息,并自动计算出医保支付金额和个人现金支付金额,打印收据。

  4.交款取药

  医生根据规定,在医生工作站的计算机上为患者开处方。患者持挂号票和社保卡到门诊收费窗口刷卡交费,计算机自动计算出个人现金支付金额,参保患者直接在收费窗口交纳个人应付金额后,就可以取药回家了。

  四、办理时限与费用

  (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二)办理费用:免费。

  六、报销规定

  注:参保患者支付范围包括:门槛费、个人自负比例部分和增付部分、自费部分以及超出最高支付限额(5500元)以上部分的金额。

  垫付报销

  一、办理条件

  (一)在定点医院门(急)诊就医时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的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等费用。

  (二)网络故障、社保卡丢失、消磁和停卡等情况。

  二、办理材料

  (一)收据社保报核联(联网定点医院需加盖全额垫付章或网络故障章);

  (二)门诊费用清单;

  (三)与药费收据对应的处方底联。

  (四)《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参保人携带门诊材料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进行申报。

  四、办理时间

  每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一)参保职工(不含公务员)申报医疗费时应将医保票据按照医院级别分开单独申报。

  (二)外伤人员请拨打商保公司服务热线4006596196报案,外伤医药费垫付后到商保公司各服务网点进行申报。

  (三)申报垫付医药费时应按医院级别分别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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