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结婚登记条件

  昆明结婚登记条件

  1、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5、双方当事人须有一方为户籍在昆明,按照户籍登记关系到辖区(县市区级)民政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 非双方自愿的;

  (三) 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 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政策原文:http://mzj.km.gov.cn/c/2016-09-13/1482082.shtml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