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户口本民族更正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1.公民民族成份出现错误;

  2.经县、市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公民变更民族成份。

  申请材料:

  1、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申请表;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3、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审批意见书。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电话:

  兴宁分局:2821472;

  青秀分局:5772550;

  江南分局:4815394;

  西乡塘分局:3853630;

  青秀山分局:5786256;

  高新分局:5521110;

  南湖分局:5551553;

  良庆分局:4890556;

  邕宁分 局:4728106;

  宾阳县公安局:8237172;

  横县公安局:7232078;

  武鸣县公安局:6229600;

  上林县公安局:5221393;

  隆安县公安局:6530270;

  马山县公安局:680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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