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拥有合法住宅房产人员落户条件
实施条件:
合法稳定住所户口迁入
申请材料:
1、 市(县)外人员户口迁移申请表;
2、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
3、入户人的居民身份证;
4、房屋权属证明;
5、申请人的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
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1.房屋权属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2.情形特别复杂的,请持相关材料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办理。
3.所有材料上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民族、出生日期需完全一致。
4.如证件、证明上信息有误,请到发证机关更正后,加盖发证机关公章;如证件、证明上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发证机关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