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港澳通行证加急办理条件

  公民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

  1.因前往港澳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2.紧急前往港澳参加会议谈判、签订合同;

  3.前往港澳就读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

  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需要立即前往港澳的。

  对具备上述加急事由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相应材料,对批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往来港澳通行证。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

  (一)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的;

  (二)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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