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理双困流程

  1、可自行向就业援助员或街道、镇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就业援助员调查核实后,办理登记手续;2、有关部门对登记的“双困”人员材料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将资料录入管理系统,将有关材料报送区就业促进中心审核。3、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对复核后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并报市就业促进中心备案。

  退出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各街道(镇)可对经认定的“双困”人员办理退出手续:1、无正当理由三次拒绝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就业安置的;2、就业安置后因主观原因离开安置岗位的;3、本人与家庭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双困”条件的;4、本人要求退出的。凡办理退出手续的“双困”人员,须经就业援助员先行核实,填写“双困人员退出申请表”等有关材料,送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并报送区就业促进中心,经批准后给予办理“双困”人员退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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