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住房补贴补交办理条件

  一、办理条件:

  单位因以下情况未对部分职工进行住房补贴交存的,应对其给予补交。

  (一)新增职工未按时交存住房补贴的;

  (二)单位未按时为职工交存住房补贴的;

  (三)单位因故漏交部分职工住房补贴的;

  (四)职工住房补贴标准变化而未及时补足交存的;

  (五)其它情况需要补交的。

  二、受理地点:

  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件大厅(重庆市渝中区大溪沟人和街36号2楼)。

  三、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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