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通公积金网上缴存注意事项

  重庆开通公积金网上缴存注意事项

  1.为方便单位经办人尽快掌握网上业务操作,规范办理缴存业务,避免操作错误,单位拟开通网上缴存业务的,建议单位先联系分中心、办事处(指定的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参加网上缴存业务培训后,再申请开通网上缴存业务和委托收款业务。

  2.缴存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办人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等信息发生变更,与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内记载信息不一致的,应先行办理单位基础信息变更后,再申请办理开通网上缴存相关业务。

  3.为方便单位加强网上缴存业务监管,单位可根据自身管理实际,指定单位经办人以外的人员为本单位网上缴存业务专管员;单位可在开通网上缴存业务时,同步申请开通网上缴存业务专管员权限。

  4.单位通过网上办理缴存业务的,无须再提供相应业务申请表格和证明材料。

  5.单位首次申领数字证书为免费,数字证书有效期为1年,建议单位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自助办理数字证书更新,并继续免费使用。单位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密码,数字证书丢失的,由单位自行购买数字证书物理介质,并到相应分中心、办事处(指定的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数字证书补办手续。

  6.付款银行和缴存银行行别不一致的单位,以及采用财政集中支付方式付款的机关事业单位,暂不开通委托收款业务,仍可通过支票、网银汇款等现有方式支付缴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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