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对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扣多少分

  深圳对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也扣3分。

  拓展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百元罚款:

  (一)占用导流线行驶的;

  (二)违反规定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的;

  (三)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占用人行横道、黄方格停车的;

  (四)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

  (五)变更车道、转弯、靠路边临时停车前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

  (六)十二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在副驾驶位置,或者四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儿童安全座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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