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澳通行证换领条件

  珠海港澳通行证换领条件

  1.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

  2.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的;

  3.补充申请免登记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的;

  4.持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需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

  5.其他确需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情形。

  扩展材料

  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T)规定是什么?

  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的,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若申请人为60周岁(含)以上人员,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申请赴港澳地区探望配偶且与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有特殊家庭困难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对随同申请人可签发与主申请人有效期、有效次数相同的探亲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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