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收养落户办理材料

  长沙收养落户办理材料:

  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二、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

  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合法收养凭证材料。

办理流程

  由迁入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可以委托户主或直系亲属代办)。

  一、由城镇地区迁往农村地区的户口迁入登记,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所属分区县市局审批,审批后由派出所登记。

  二、除上述情形外,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并登记。

办理时间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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