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自主参加创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有哪些

  补贴对象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5个月内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个人);

  2.居民身份证(不是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的,不用提供);

  3.人员身份类别材料;

  4.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5.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属于贫困家庭劳动者的,可由培训机构代垫培训费用,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将培训补贴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机构代垫培训费用的,补贴申请材料不需提供培训机构开具的行业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但应提供培训机构与贫困家庭劳动者签订的代垫培训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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