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福州哪些企业可以缓缴社保费

  受疫情影响福州哪些企业可以缓缴社保费

  参保单位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申请缓缴前连续三个月亏损且发不出工资;

  参保单位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连续亏损的时间,最早从2020年1月算起。连续三个月亏损且发不出工资,是指连续三个月每月亏损且每月发不出工资。

  缓缴时限

  缓缴执行期限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缓缴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应在2020年12月20日前缴齐。

  申报材料

  (一)《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参保单位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可登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fujian.gov.cn/zw/zfxxgk/zfxxgkml/zyywgz/ldgx/202003/t20200324_5221626.htm下载)。

  (二)参保单位连续三个月亏损说明材料(含能体现亏损情况的财务报表等)和连续三个月发不出工资说明材料(含最后一次正常发放工资情况、三个月发不出工资情况等)。

  (三)参保单位若申请缓缴代扣代缴个人缴费部分,需提交全体参保职工签名并按指纹确认同意缓缴的材料,或单位工会同意缓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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